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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公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zwdt.jl.gov.cn    2008-02-26 16:09    来源:     字体显示:
 

 
 

  省财政厅于2008年2月1日正式受理了吉林省吉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申请。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吉财采购[2006]1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吉林省吉能招标有限公司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营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丰顺街1118号

  3、法定代表人:沈延武

  4、注册资金:815万元

  5、从业人员:26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7人,占从业人员65%;高级职称人员12人,占从业人员46%。其中:

  (1)法定代表人:沈延武高级工程师研究生

  (2)技术经济负责人:陈洪彦工程师研究生

  (3)财务负责人:张志刚高级会计师研究生

  6、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甲级

  7、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情况: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无漏税、欠税等情况。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该单位截止2007年12月不欠费。

  9、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如认为上述机构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欢迎及时向我厅进行举报。公示截止日期2008年2月28日。

  举报电话:0431——82752953

  通信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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