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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公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zwdt.jl.gov.cn    2008-07-08 10:38    来源:     字体显示:
 

 
 

省财政厅于2008年7月7日正式受理了长春建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申请。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吉财采购[2006]1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建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营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净月分团62

3、法定代表人:张桂芬

4、注册资金:100万元

5、从业人员:14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1人,占从业人员79%;高级职称人员3人,占从业人员21%。其中:

1)法定代表人:张桂芬    大专文化

2)技术经济负责人:孙华 高级工程师  本科 

3)财务负责人:吴高第 会计师  大专

6、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乙级

7、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情况:该单位截止20086月依法缴纳税收,无拖欠、漏税等情况。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该单位截止20086月不欠费。

9、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如认为上述机构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欢迎及时向我厅进行举报。公示截止日期2008715日。

举报电话:0431——82752953

通信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00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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